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还能起诉吗

通常情况下,发生劳动纠纷后,首先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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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还能起诉吗的问题,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如果仲裁时发现遗漏事项的,可就未申请事项再次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时,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书不服,但是未在裁决书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仲裁裁决书就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应当履行裁决书中的相关内容。
但是对于一裁终审的案件有不同的规定。
由于一裁终审的案件是在裁决书作出之日就发生法律效力了,那么对于生效的裁决书劳动者不服的可以自收到生效的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